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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七章 秦枫就是来杀人的

第三百七十七章 秦枫就是来杀人的 (第2/2页)

所谓人生地不熟,便是如此。
  
  没办法,继续问路吧。
  
  虽然外乡人的口音难免显得扎眼,但秦枫两世为人也没学会粤语,更何况还是七百年前的粤语,好在他早就编好了一整套关于异地探亲的说辞,再结合愈发精湛的演技,倒也不会让人生疑。
  
  秦枫的计划是,先找到清远县,然后设法在清远县安顿下来,再慢慢打探此地关于科举组织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营私舞弊,收受贿赂,以权谋私等现象。
  
  其实在秦枫看来,这简直是一定的!
  
  就连距离应天府并不远的扬州府,那四品知府宋去华,就敢狮子大开口,索要五十万两纹银。
  
  更何况是天高皇帝远的广东呢?
  
  科举的确是朱元璋极为重视的国家大事,但或许在一众地方官看来,这可是一块肥得流油的大肥肉,要是不趁机从上面狠狠咬上几口,那可就笨了。
  
  尤其科举这种东西,还不像比武打斗那么直观。
  
  正所谓,文无第一。
  
  很大程度上,哪位考生的试卷作答能让阅卷者满意,这是一个很主观的事情。
  
  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
  
  像贺三斗那种文盲,硬是弄成秀才甚至举人,那未免过分。
  
  但只要是读过几天书,能写几笔官面文章,这其中的操作空间,那就更大,甚至可以说是神不知鬼不觉。
  
  至于为国选材,为百姓寻找合适的官员,那当然是无关紧要的事情。
  
  若是心中没有忌惮,这场科举,便会沦为全国地方官的一场大肆收受贿赂的狂欢。
  
  事实上,在原本的时空中,洪武四年的那场科举,大约就是在这样的状态下开展的,到头来让朱元璋大为光火,直接叫停。
  
  要刹住这股已经渐渐兴起的妖风,便要拥有足够的震慑力。
  
  乱世,当用重典!
  
  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秦枫来到遥远的广东,就是来杀人的!
  
  胆敢亵渎科举,欺瞒朝廷,那便是罪在欺君,杀无赦!
  
  现在,扬州府那一场屠杀,通告文书应该已经发到全国各府县衙门,但或许还不足以让一些遥远地方的官员投鼠忌器。
  
  侥幸心理,人人都会有。
  
  那个杀人如麻,青面獠牙的钦差秦枫,固然是令人恐惧,但……又怎么会到我这里来呢?
  
  所以,秦枫不远数千里,来到广东,就是要再制造一场拥有足够影响力的大案,借此来告诉天下官吏,科举总学政秦枫,无处不在,随时可能出现在任何地方。
  
  你敢伸手贪钱舞弊,那就要冒着全家老小脑袋搬家的巨大风险!
  
  只是不知道,这次跑了这么远的路,最后能砍几颗脑袋。
  
  是百八十颗,还是千八百颗!
  
  余从龙,余大人。
  
  只知其名,未见其人。
  
  这会是个清官么?
  
  倘若不是……那说不得,秦某只好借项上人头一用了。
  
  一个二品布政司使,封疆大吏,这份量刚好够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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