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九章:宋太祖功绩。 (第1/2页)
【宋太祖·赵匡胤】
【军事成绩:灭南平、武平、后蜀、南汉、南唐,吴越臣服。基本统一南方。】
【评价A级,得四分】
……
刘宋。
刘裕掐指算了算。
“在位十七年,收荆湖、灭后蜀、攻北汉、平南汉、取南唐,结束唐末五代五十年的分裂之世。”
“罢诸侯之兵,革五代之暴。”
“也不差。”
……
【制度建设:改革军制,设立禁军三衙。由枢密使专掌军事政令,调动禁军。枢密院一切大事都要奏报皇帝批旨。】
【命藩镇支郡自行向朝廷奏事,不再属于诸藩。】
【为监督各州太守或藩帅,在各州军增设“通判”一职三年一易,管理州郡地方事务“凡诸民之政皆统治之,须与长吏联署文移,方许行下。”】
【规定各州藩镇征收的赋税,除必要开支以外,全部缴由朝廷三司使总管和统一安排,地方不得留用。】
【同时派出转运使监督各藩镇征收商税、专卖税的场务,将有关税收直接缴归朝廷。史称“于是财利尽归上矣”。】
……
大唐·德宗时期
“这是釜底抽薪啊!”
李适一拍大腿,心中开始兴奋起来。
这些税务税收的场务基本都被地方藩镇垄断而且没有个准谱。
各藩镇一般都会派自己的亲信管理场务,随意规定缴奉数额。
这类无法测度的盘剥聚敛,是地方士庶最大痛苦之一。
更是朕最大的痛苦之一!
摩拳擦掌,李适兴奋的看着天幕。
这一套下来,藩镇的军、政、财,三方大权尽归朝廷掌握!
太好了!只待安西军一到……
……
大唐·武宗时期
李炎盘算着这个新的官职。
通判……
似乎就是军队中的监军搬到地方上了。
嗯……由朝廷直接派出带有监察性质的官员。这类官员又不是长吏的属官,等于单线与朝廷联系。
行文与长吏一起联署签名,这样的文书才算有效。
等于通判与太守达到了权力平衡,解决了地方权力问题。
平衡之术都让这人玩出花了!
可惜死的不明不白。
……
【公元961年规定:“其官人受授之别,则有官、有职、有差遣。”】
【正式开始实行官、职、差遣分授制度,旨在“分化事权”管控官吏,制衡权力。】
【除非诏令中有明确规定,否则都不担任与官称相符的职务。】
【其中,官是“请俸之具,称呼之号”,称为寄禄官,用来定品级和俸禄。】
【职是荣誉虚衔,用来礼遇文官,如殿阁学士等。】
【差遣,“以治内外事”,称为职事官,是有职、有权、有责的实职。】
……
后唐·明宗时期
“杯酒释兵权、罢黜支郡、强干弱支、内外相维、三年一易、设置通判、官职差遣…”
李嗣源将赵匡胤的制度大体概述一番。
这等等措施将军、政、法、财,全部都牢牢控制于皇帝一人之手。
安史之乱以来的藩镇割据、武夫乱政的历史乱局,就这样被一举铲除了!
李、郭、柴、赵。
李嗣源背负双手意气风发的想到。
四代明君连出!
定叫这大唐起死回生!
……不过那赵匡义得处理一下。
也不知道出没出生。
……
【完善科举,锁院制:考官人选确定后,锁于贡院之中。】
【弥封制:由专人将考生试卷上的姓名、籍贯等部分用纸糊起来,最后统计成绩时再拆封公布姓名,密封试卷制度的起源。】
【誊录制度:朝廷雇请一批人将考卷重新誊录一遍,进一步杜绝弥封时考生记标记的纰漏。】
【殿试常设:将李治、武则天的殿策形成制度。最终名次必须由殿试决定,科举取士之权直接由皇帝掌握。】
【评价A级,得四分】
……
炎汉·光武帝时期
“文武制衡吗……”
刘秀直身而立,仰首望天。
一身绛红宽服迎风猎猎。
一旁的刘庄端坐,给阴丽华端茶倒水。
“宋太祖是真的可惜了,明明已经可以调整了片面以暴制暴的霸道策略,采取王道和平手段。”
“又将各地的财政、行政和司法权收归中央。”
“第三次北征还一路顺畅无比。”
刘庄叹息一声,不再言语。
刘秀心里也可惜宋太祖的功亏一篑。
就差一点,宋太祖就能重塑思想与天命。
汉朝灭亡后,恢复汉室的动员能够风起云涌。大体因士人百姓忠于儒家大义、忠于皇帝、忠于汉室天命。
思想、个人、信仰三者合一。
而唐代的系统显然缺乏这种核心价值的支撑。
唐朝的支撑是唐太宗总结出的抚民以静、民为国本的理念。
以君主个人的品德,身体力行,做为垂范。
这种风格几乎被历位唐朝皇帝模仿,都以太宗为榜样励精图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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