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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英雄本色

第六十章 英雄本色 (第2/2页)

因为阿甘在中国没有展现出他的篮球才华,反而是到了美国后,一点点被培养发掘了出来。
  
  甘国阳的高中、大学经历,让他获得了很多美国球迷的好感。
  
  美国本来就是个多种族、多民族的移民国家,大家往上数几辈,老家都不是美洲的,所以谁也别说谁。
  
  阿甘虽然不是美籍,可他是正儿八经美国篮球体系培养出来的。
  
  也就是所谓的“有根”,他的篮球之根在美国。
  
  这和在欧洲成长,然后到美国来打球的运动员是不一样的。
  
  总之,在总决赛开始之前,关于开拓者和阿甘的讨论达到了一个高峰。
  
  大家似乎完全不在意开拓者在总决赛要面对的对手——华盛顿子弹。
  
  6月5号,华盛顿子弹在残酷的抢七大战中熬死了波士顿凯尔特人,大比分4:3战胜绿军,历史第五次杀入总决赛。
  
  子弹队半决赛、东部决赛全都抢七胜出,突出体现了他们的篮球哲学:用防守煎熬对手,也煎熬自己,看谁熬的过谁。
  
  这支老弱病残,高矮胖瘦齐全的球队,在迪克-莫塔和韦斯-昂塞尔德的鞭打、压榨下,挖掘出了罕见的能量。
  
  他们不被看好很正常,因为他们这种勉强杀入总决赛的状态看起来太像1979年的子弹了。
  
  当时子弹半决赛和东部决赛就打了两个抢七,比赛打得非常艰苦且丑陋,他们在东决一度1:3落后马刺。
  
  最终油尽灯枯的他们在总决赛被超音速绅士横扫,韦斯-昂塞尔德也达成了四次总决赛,5胜15负的“辉煌”战绩。
  
  如今昂塞尔德加上他的老师迪克-莫塔,用70年代的篮球方式,靠着丑陋的防守,简单粗暴的前场篮板,再度磨进了总决赛。
  
  这样的比赛哲学,和“先进”,“引领时代”的开拓者相比,显然有些不太够看。
  
  连洛杉矶湖人都无法在开拓者手上走完7个回合,更何况拼拼凑凑,强弩之末的子弹队?
  
  不过在总决赛开始之前,看好子弹的球迷不多,支持子弹的球迷却不少。
  
  因为子弹能走到这一步相当励志,如果他们夺冠,堪称NBA版英雄本色。
  
  老帅迪克-莫塔刚刚失业,在达拉斯多年辛苦耕耘毁于一旦,只能二进宫回子弹做助理教练,辅佐曾经的弟子昂塞尔德。
  
  子弹在赛季初的成绩并不好,一度掉到倒数,昂塞尔德临危受命,中途接手子弹。
  
  他第一次做教练,没有任何经验。
  
  查尔斯-巴克利作为84新秀的一员,始终比甘国阳、乔丹、奥拉朱旺低一头。
  
  他肥壮的身材让他像个丑角,他受到的往往不是崇拜,而是球迷的调侃和嘲笑。
  
  摩西-马龙曾经辉煌过,但1983年之后他就跟着76人、J博士一道迅速滑落,失去了冠军竞争力。
  
  他还在中锋的巅峰年龄,遭到了各方的质疑,认为他的打法太依赖身体,身体稍有下滑立刻就不行了。
  
  伯纳德-金大伤,休息了一年半时间,康复后打了四场立刻被纽约尼克斯抛弃。
  
  尼克斯不相信他还能东山再起,帕特里克-尤因不想和过气的老大一起合作。
  
  蒙克利夫在赛季中途交易过来,他已经从场均20+5+5的全明星、最佳防守球员,变成了10+3的角色球员。
  
  他整个职业生涯一直被低估,一直被76人、凯尔特人压制,从未进入过总决赛,从未在最高舞台展现过自己。
  
  还有他们的替补席,被认为阴险狡诈的里克-马洪,个子最高的波尔,个子最矮的博格斯,都是联盟中的奇行种。
  
  总之,子弹能进入总决赛已经是一个奇迹,赛季开始前没有人想到这个球队能闯出名堂来。
  
  无论外界如何不看好,子弹队内充满了信心,走到总决赛舞台,没有人会不想拿总冠军。
  
  尤其对巴克利,对伯纳德-金,对马努特-波尔,没有什么比击败阿甘拿到冠军更美妙的事了。
  
  不过,《英雄本色》本质上还是一部悲剧,关于英雄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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