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一章 英雄救美 (第1/2页)
吉春市的冬天特别寒冷,就算是白天,最高气温也只有零下十五六度。
到了晚上,气温更是在零下二十多度。
苏明哲就算是身体强横,但是在这种天气下,也不愿意在外面多待。
所以,送完书信后,他就急着往家走。
不出意外的话,意外还是发生了。
就在他再次路过电影院门口的时候,就看到四五个小流氓正在调戏一个卖冰糖葫芦的小姑娘。
那几个小混混也没想到,天都这么黑了,路上还会有行人,不过当他们看到只有苏明哲一个人时,就有两个人嚣张得跑了过来:
“小子,你瞅啥!”
苏明哲穿越过来半年,还是第一次听到别人问自己这句话,想都没想,就回了一句:
“瞅你咋地!”
“嗨,你说能怎么地?”
一个寸头瘦子,可能是见苏明哲身高体壮,不想弱了气势,说话的时候,还不忘挺胸。
“怎么,你们几个大老爷们都有胆子当街欺负小姑娘,还害怕被别人看啊?”
苏明哲趁着昏暗的路灯,忽然发现那卖糖葫芦的小姑娘有点眼熟,顿时火冒三丈:
“你们几个,趁着我还没发火,赶快给我滚蛋!”
苏明哲说着让他们走,但是怎么可能真让他们走啊。
敢欺负自己的女人,今天不把他们的尿脬打出来,就算他们命硬!
几个小混混也发现苏明哲不是善茬,手里一晃,人手一根铁签子,就朝着苏明哲冲了过来。
小混混群殴的时候,很少有一个接一个送人头的情况。
一般都是大家一哄而上,手里拿着什么东西,都朝敌人身上勐戳,对什么后果都是不管不顾。
苏明哲也是摆出了架子,准备好好地教训他们一顿,争取让他们这一辈子都记住,不是说天黑了,就成他们小混混的天下了。
这些小混混可不知道,自己惹到的是什么人,在他们看来,他们手里拿着铁签子,那就是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铁签子,来自自行车的车轱辘铁条支架。
把那铁锹的一头磨得又细又尖,就是一把铁签子。
这玩意扎到心口,那就是一条命。
扎到脾肺肾,一时半会死不了,但是这辈子也别想下床了。
这些小混混就是仗着有这么阴毒的兵器,这才肆无忌惮、嚣张跋扈。
苏明哲看着对方距离自己越来越近,眼神里也开始冒出凶光。
就在双方生死一瞬间的时候,卖冰糖葫芦的郑娟也不知道从哪蹦出来的勇气,竟然率先一步,从几个小混混身边冲了过来,拉着苏明哲的手就跑:
“快跑,他们几个真杀过人的!”
苏明哲被郑娟拉扯了一下,也不知道为什么,脑子里一片空白,下意识就跟着她朝着远处跑去。
那几个混混被郑娟冲了一下,愣在原地有一秒钟,但是看到郑娟和苏明哲一起逃跑,顿时一个个就像是打了鸡血,嗷嗷直叫,拿着铁签子就朝着两人背影追去。
可能是这些小混混声音喊得太响,没过一会,就被巡逻的治安队拦住了去路。
只不过,这一幕,郑娟没注意到,她现在一心带着苏明哲逃跑。
一路上两人不停地钻街走巷,也不知道是下意识,还是无意识,郑娟竟然带着苏明哲一路回到了自己家。
郑娟母亲和弟弟郑光明,听到房门被推开,然后自己闺女大口大口的喘气,还以为后面有狼狗追赶呢。
不过,随即郑母就看到,自己闺女还牵着一个男人的手呢:
“娟,这是谁啊?”
郑娟的母亲是个老实人,也是个好人。
郑娟和弟弟郑光明都是这个老人拾捡养大的。
此刻,见到自己闺女拉着一个男人的手跑回家,这个老人多少有点害怕,是不是自己闺女在外面惹了什么事。
“大娘,您好,我叫苏明哲。”
苏明哲正想自我介绍,郑娟后知后觉,勐然发现,自己竟然还和苏明哲牵着后,连忙甩开,但是脸蛋和眼睛早就羞涩地转过头了。
活了这么大,郑娟还是第一次和男人牵手。
苏明哲长得还高大威勐,郑娟这么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很难不心动。
“妈,刚才我在电影院卖糖葫芦,被几个小混混调戏,是这个……苏大哥救我出来的。”
“……”
苏明哲面对郑娟的解释,犹豫了一下,也不多做解释。
刚才的情况,明明是自己英雄救美不成,反被美女救。
不过,都这个时候了,苏明哲也不在乎,是自己救郑娟,还是郑娟救自己了。
“小伙子,你是哪里的人啊?”
郑母见到苏明哲长相不错,穿的也不错,再看自己闺女和苏明哲的架势,不由得就无声地笑了起来。
如果这个小伙子没对象的话,看起来也算是一个良配。
“大娘,我家是光字片,光义街的。”
苏明哲说了一下自家地址,还不等郑母多问,就自动把自己家的情况,还有自己目前的情况讲了一遍,到最后才说道:
“我刚才是去共乐区给人送家书,没想到会碰上小混混当街耍流氓,这才……”
“呵呵,光字片的挺好。”
郑母听到苏明哲是光字片的,笑得更是合不拢嘴了。
这倒不是说,光字片有多好。
恰恰相反,在吉春市市区,有这么一句话:
“好男不扎辫,好女不嫁光字片。”
有这么一句话,就能知道‘光字片’在吉春市是个什么地位。
但是,在吉春市,有个地方比‘光字片’还要令人嫌恶,那就是太平胡同。
电视剧中,周秉坤来郑家送钱,被同事看到,就一脸嫌弃的问他:“你怎么会来太平胡同啊?”
周秉坤听到问话,都只能羞红着脸说:“我就是想绕个近路。”
那同事就劝说周秉坤,太平胡同什么人都有,以后别走这边了。
由此可以推断出:出身光字片的人,还看不起、鄙视、嫌弃‘太平胡同’。
而且这种看不起、鄙视、嫌弃,已经到了连走捷径都不乐意从太平胡同经过的程度。
周秉坤这样的老实人,都免不了对太平胡同鄙视,谈起自己经过太平胡同,都羞愧不已。
自家住在太平胡同,老太太自然对住在光字片的苏明哲不会有什么意见。
甚至,苏明哲的知青身份,老太太也没当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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