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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七章、代言与红楼

第四百九十七章、代言与红楼 (第1/2页)

李勇找费翔,当然是来给自己公司品牌做代言。
  
  在本地办厂后,李勇自然不可能一直帮二哥李武那边做代加工,何况他有自己更好的设计思路,拿来做挂牌有点浪费了。
  
  而且亲兄弟明算账,为了避免日后的麻烦,还不如趁早先分开,当然该给他们做的经销也不会减少,分开来互不干扰就是了。
  
  现在费翔的热度、形象各方面都很合适,既受到了年轻人的喜好,又因为形象气质,颇有“商务”因素,而且还可以拉来女性市场的关注,可以说一个代言人能同时起到好几种效果。
  
  而李勇安排在京城的工作室也起到了作用,平常他们在这里帮忙联系北方的商单,同时也为日后在这里建厂做准备——当然是先把市场打开了,再考虑就地建厂的事情。
  
  而他们之前和费翔团队的约谈十分顺利,其实说白了,就是李勇这边给出的价格够高。
  
  目前国内在商业广告、尤其是在明星代言方面,还没有太多成功的先例,很多品牌靠的都是积攒口碑,还没想到直接利用明星效应。
  
  当然,这也是因为改开、市场化的时间还不足,大家都是在“摸着石头过河”,没有经验嘛。
  
  这种情况下,李勇自然来当第一批吃螃蟹的,而即将奔赴海外的费翔也肯定不会拒绝这种送钱上门的事情,又不需要要求他做什么,只是拍个广告宣传一下,授权使用肖像之类地。
  
  而且了解到只是个服装品牌,这种实体企业的风险比较小,而就算日后经营不善了,也不关他们的事情,反正钱都到手了——为免麻烦李勇直接一次性付了几年的钱,还设立了天价违约金,往后他们要是扯皮也不怕。
  
  所以这个合作谈得很顺利,就差直接签约,李勇就是来见证签约现场的。
  
  当然了,顺便把四美一起带过来,见见世面也好。
  
  “你好……”
  
  费翔的国语不错,也很有眼力,看出四美和李勇的关系不一般,而李勇因为看着年轻,也不好直说是背后大老板,就以“小老板”自居,那四美就是金主儿子的女朋友了。
  
  所以他跟四美握了下手,很快就收回来,而等到听李勇说起了未来合作的一些详细,包括与四美一起拍广告,和经纪人商量一下后,也觉得没什么大不了。
  
  反正钱到位,一切好商量。
  
  他接下来去纽约逐梦,未来前途未卜,现在还是要好好攒一些家底才行。
  
  这次巡回演唱会,多多少少也有这个目的,也是想要趁热打铁,不然后面过气了再来就没这个机会了。
  
  李勇也早知道对方不会在意这个,对方应该也知道,李勇是在用这种方式帮四美抬咖,但他们不会介意。
  
  毕竟这本来就是用钱来买他的名气,而先借用费翔的名气打响公司品牌的第一炮,然后让四美也开始随着品牌的传播为人所知,就会有许多人下意识将他们并论。
  
  到时候稍微包装一下,以四美的外形条件,说不定直接就成了许多人的青春回忆,甚至日后还能出来卖情怀呢。
  
  接着就可以用他们继续来带七七了,这样两人就算是半只脚踏入了星途。
  
  当然,之后要怎么样,还得看他们自己。
  
  反正七七要是愿意的话,李勇觉得以后找机会把他塞进四大名着的摄制组里面应该还是有机会的,而哪怕是去里面演个小角色,这个履历以后说出去也能吹一吹。
  
  说起来,这几个剧组好像还都挺缺钱的,李勇如果投资了只是为塞个关系户进去,只要七七不是太拉胯或者太难管教,问题应该都不大。
  
  至于自己,之前算是半体验过当红歌星的滋味,李勇就不想再去尝试了。
  
  虽然当明星从某些方面来说很爽,但大部分情况下那点意思还是比不上做幕后的自由。
  
  哪怕现在传媒没有那么发达,但在那个圈子里面也很容易遭遇到一些自己不乐意的事情,虽说世事没有一帆风顺的,但是平白惹麻烦就没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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