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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千五百六十七章不能怪我啊

第三千五百六十七章不能怪我啊 (第1/2页)

叶明这个家伙的警告其实还是相当的有用的。
  
  因为其他的明星如果说警告一番发律师信什么的话,那对于其他的娱乐记者来讲未必就当真了,这种事情呢,也许仅仅是一个小小的语言威胁而已。
  
  但是这样的一句话,如果真的从叶明的口中说出来的话,这个事情就有一点不好说了,因为叶明这个人他发了律师信以后真的是有可能和你打官司的,也许很多的明星都因为打官司而感觉到烦恼,所以一般的明星是轻易的不会和别人打官司的,毕竟明星打官司其实就是一种变相的炒作而已,输了的话那就丢人了,赢了的话也好像得到不了多大的利益,好像对于明星来讲,打官司付出和得到未必能够成正比。
  
  就比如说一个明星打官司的话,耗费一年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到最后就是一个官司能赢个10万8万的就算不错了,但是明星其实去商演的话也就半个小时的功夫,10万块钱就能到手了。
  
  叶明这个级别的明星出场费10万那是绝对没有问题的,毕竟已经到了一线的艺人呢,就像叶明志出场费唱首歌,10万块钱三五分钟都不到在台上啊轻声地就能够拿到10万块钱。
  
  你想一想这样的人要去打官司的话就有点没意思了,付出和获得并不成正比,所以说一般的情况除非涉及到名誉权的,这样的一些关系,不可不然的话,一般的明星是不会随随便便的去和一个娱乐记者打官司的。
  
  也不会随随便便的去得罪记者。
  
  但是叶明这样的一个人就不一样了,叶明他是非常的喜欢打官司的一个人,这个也是很多的娱乐记者的一个原因,别的明星如果威胁记者说要法律是一样的官司的话,记者真的就不一定当成一回事。
  
  但是叶明叔发律师信,他就真的会和你的官司,不管胜败一名都会打公司的,但凡他发的律师信,每一封律师信,他都会认认真真地打官司。这也是为什么叶明和娱乐记者的关系不是特别好的一个原因。
  
  你想一想哪个记者会喜欢那种总是喜欢和记者打官司的明星啊,偏偏叶明就是这样的一个明星。
  
  如果叶明只不过是娱乐圈的18线明星的话,那其实也没有什么,毕竟没有影响力的话,你就算喜欢打官司也没有太多的人关注,但是现在叶明他不是那种18线的小明星呀,他是一线的明星,甚至有冲级超一线的资格对面来说超一线,这样的一个位置也是真的是时间的问题,很多的人都相信,如果叶明中间不出现什么原则性的失误的话,那么他进入超一线这样的一个地位超然的行业,那不过是时间的问题。
  
  所以说这样的一个有名气的明星还非常的喜欢打官司。这就让人感觉到非常纠结了,所以在这个时候叶明就放话出来。
  
  说是这个事情,如果不现场解决好的话,那就发律师信,这让马六和小红两个记者心里面感觉到非常的郁闷呀,他们两个也不想惹官司,如果因为这个让叶明发律师信到最后因为这个在打官司,那他们就相当的被动了。
  
  其实在这个事情上面本来他们做的也没有错,行业里面就是这样的一个规则,如果我需要的话,我当然要千方百计地去发掘新闻。
  
  就比如说我需要从老张这里得到什么新闻素材,我当然要照顾老张的情绪,要捧着她,这样的话我才能够得到更多的资讯,更多的别人不知道的消息。
  
  但是如果老张一旦没有用的话,那我何必再捧着他,那对不对?我没有上前踩一脚就已经是相当的不错了,这就是整个行业里面的潜规则,几乎所有的季节都是这么。我每天要采访的新闻对象可能会有三五个,我不可能一下子都捧着所有的人,我呢只捧着我需要捧着的人谁对我有用我就碰着谁,谁对我没用的话我自然不会理睬她,这是很正常的。
  
  这几乎是整个记者行业的一个潜规则,只是说大家没有说破而已,而且这也是很正常呀,就算是普通的生活中,你去一个商店买东西,服务员也对你很客气,顾客就是上帝吗?服务员对顾客当然是很客气,那对于记者来讲,其实这些被采访的对象就是顾客,顾客就是上帝,这很正常的,你如果对我有用到我这里来买东西呢,你当然是我的顾客,当然是我的上帝,但是你如果不来我这里买东西,不是我的顾客,那么我为什么要把你当商定了,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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