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节 我在这里 (第1/2页)
从高处眺望,渊城的轮廓像一只畸形的葫芦,头南底北,上部狭长,毗邻泗水城,下部鼓胀得不成比例,歪七扭八,环绕着若干大小不一的辅城。周吉穿过城门,走进了混乱不堪的南城区。喧哗和骚动扑面而来,气息浑浊,人声鼎沸,混乱中蕴藏着无穷的活力,让人的心砰砰跳动,血脉喷张,刹那间,周吉发觉自己被城池淹没,成为人群中的一员,成为整个世界的一分子。他早已习惯了钢筋混凝土的森林,喧嚣繁华的不眠都市,没有感到丝毫不适,背负双手四处闲逛,看天,看云,看货,看妖奴海妖争得面红耳赤,心情一点点松弛下来。
当年将市集从荒北迁徙至泗水,没有好生规划,豪族占了城北大片土地,壁垒森严,不容闲杂人等入驻,城南遥遥指向荒海,东一摊西一摊,到处都是简陋的坊市商铺,向东、西、南三个方向不断蔓延,规模愈来愈大,直到沙威奉胡帅胡不归之命,筑起一道矮矮的围墙,划定城区,又修筑若干辅城,供往来行商落脚,局势才渐渐安定下来。
周吉在城中走了一回,冷眼旁观,这么多年过去了,城南的市集没什么长进,依然保持原有的旧习,以物易物屡见不鲜,此外可作货币通行于市的,一种是封存了精魂的六棱赤玉柱,一种是荒北城早已废弃不用的骨钱,使用前者的多为妖奴,使用后者的多为海妖,并且二者只在内部流通,不能通存通兑。
周吉好奇心起,从街角的地摊捞起一串骨钱,细细看了片刻,与印象中略有不同。荒北城的骨钱乃鸟兽的碎骨所制,色泽白里透黄,打磨去棱角,钻一个通透的小眼,用细绳串起来,有资格制骨钱的,唯有雪狼、神风驼、金刚猿三豪族,各自打上不同的记号,寻常无法伪造。渊城中流通的骨钱,却透着一股子海腥味,显然是鱼骨所制,他猜想,这是阎川的主意,他眼红市集的繁华,希望捣鼓出一个海中渊城,与大瀛洲分庭抗礼,结果不了了之,只留下一些骨钱,在海妖手中流通。
摆地摊的是个贼头贼脑的墨鱼怪,见周吉翻来覆去打量骨钱,顿时警惕起来,吐着黑沫恶狠狠道:“尔这汉子,好不知趣,拿了老子的钱财,看个没完没了,还不快快放下!瞧你这贼厮鸟的土样,可是心中天人交战,欲行那偷抢扒拿之事,又怕了老子?有胆!有胆你且试试看,看老子不三拳两脚,打得你一佛出世二佛升天,连你姥姥都认不出来!”
阎青阳大吃一惊,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什么阿猫阿狗,胆敢在主人跟前大放厥词?他双臂一振挤出人群,踏上半步,毫不掩饰渊海上族的气息,瞪了他一眼。那墨鱼怪见对方来了帮手,穷凶极恶,一看就不是好相与,吓得魂飞魄散,顿时软了下来,脸色顿时一变再变,当即打了自己两巴掌,双膝一软跪倒在地,苦苦求饶道:“大人饶命,饶命!是小的没眼色,胡言乱语,大人千万不要放在心上,就当小的放了个屁,噗嗤一声就没了……大人有大量,不与小的一般见识,小的身家性命都在此,但凡入得了大人法眼,那是小的荣幸,定然双手奉上,绝无二话,鞍前马后,鞠躬尽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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